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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7月21日 南安市法院
为了帮儿子讨老婆,她策划了一出“娶亲闹剧”,未想,搬了石头砸了自己的脚,不仅儿媳妇没娶进家门,反而把自己和儿子的自由都给搭了进去。
母子俩分别领了4年和2年的有期徒刑,罪名是啥呢?判决书上写着:强奸罪!
这事发生在南安市省新镇。38岁的云南人阿兰(化名)和未满18周岁的儿子小邓,在南安省新打工。按家乡的风俗,儿子这个年纪,早该定下亲事,但阿兰留意了许久,一直没遇到满意的人选。今年3月,阿兰见到了老乡李某12岁的女儿小柯,一下看上了眼。可没想到,到李家一提亲,对方说孩子年纪太小,回绝了。
阿兰并不死心,而是替儿子策划了一出讨媳妇的闹剧———
今年5月8日晚上7点,阿兰的老乡邓某琴、杨某(另案处理),来到李家把小柯约到南安省新街上玩。大家都挺熟的,小柯并未想到这是一场阴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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